延吉市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一、民营经济的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延吉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以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进入“高铁时代”,每万人法人企业数、每万人个体工商户数、“三上”法人企业数名列全省第一,连续两年获“吉林省民营经济腾飞先进单位”。2012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8亿元,同比增长33.3%,年均增速35.7%;实缴税金14.2亿元,同比增长32.4%,年均增速21.8%;民营企业户数达到5159户,同比增长16.5%,年均增速10.1%;从业人员21.6万人,同比增长30.1%,年均增速18.5%。
民营经济呈现的特点:
一是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数、注册资本金呈现同步上升态势。从注册资本额度上看,截至2012年底,全市工商登记的民营单位注册资本金达到57.8亿元,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46.1亿元,同比增长26.3%;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11.7亿元,同比增长6.4%。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有87户,1000万元以上的有80户,1亿元以上的有2户,民营经济注册资本占市场主体注册资本总额的62.7%,比2006年提高了16.6个百分点。从经济单位数量上看,2012年末注册的私营企业达3596家,比上年增加596家;个体工商户36866户,比上年增加5920户。新增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占到新增总数的82%以上。
二是贡献作用日益凸显。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助推力量,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解决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据统计,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县域GDP比重的75%;实缴税金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71%;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72%。在县域经济构成中,二、三产业的主体地位已被民营经济所占据,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占到全市市场主体的97.8%,行业辐射范围由工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餐饮娱乐业等传统产业向科技、物流、IT信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扩展,呈现出多元化、多行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市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民营企业户数、累计实缴税金三项主要指标始终排在延边州首位。
三是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依靠烟厂、啤酒厂、百货大楼等骨干大型企业的带动辐射和我市交通、区位、资源优势,初步形成了食品医药、能源建材、机械加工、电子信息、商贸物流等几大特色产业,并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主要有以阿里郎包装、长白山印务等为烟厂进行配套生产的烟草工业产业群;以娃哈哈、金刚山等为主的食品加工产业群;以光华集团和插秧机厂为主的机械制造产业群;以韩正人参和紫鑫药业为龙头的人参制品产业群;以敖东延吉药业、白头山中成药、春蕾生物制药为主的医药产业群;以百货大楼、延边国贸、千盛集团为主的商贸服务产业群。同时,一批新兴产业也在迅速成长,以巨龙信息、北本电器为龙头的IT信息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现拥有规模以上企业 262家,产值达到39亿元;中国朝鲜族民俗园、海兰湖风景区、欢乐宫等打造的旅游产业群,2012年实现旅游收入81亿元。
四是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市民营企业逐步树立起品牌意识,注重提高产品档次,打造拳头产品,逐步由资本运营走向品牌运营。国家级知名品牌由空白发展到拥有6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有5个为民营企业创立,分别是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春苗牌”、延边边城酒业“高丽村牌”、娃哈哈饮料的“娃哈哈牌”、敖东药业的“敖东牌”、喜来健医疗器械的“喜来健牌”;拥有吉林省着名商标24个,延边州知名商标67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社会上下还存在“重官轻商”“重国企轻民营”的思想,歧视民营经济的社会氛围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突出表现为个别领导干部对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上级政策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在资金分配、评比表彰时对民企待遇不公;社会上存在“仇富”的不正常心态,看不到民营企业做出的贡献,认为部分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主为富不仁,对民营企业家评价不公、甚至恶意诋毁;求职人员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民企就业,形容公务员是“金饭碗”,事业单位和国企是“铁饭碗”,民企是“瓷饭碗”等等。
(二)融资渠道不畅。我市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资产少、产业层次低,大多数企业向银行抵押的条件差,特别是部分企业信用等级低,财务管理不完善,造成抵押担保难、银行贷款准入难,难以得到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据调查,2012年全市130家民营企业融资规模需求约20亿元,而我市7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5.15亿元)共提供贷款10亿元,尚有10亿元缺口。由于很难得到国有银行的信贷支持,很多企业常常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进行融资,而民间借贷利息高、负担重、风险大、纠纷多,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据统计,2007至2011年,延吉市民间借贷产生法律纠纷案件3107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达到11.7%。
(三)招工难度上升。招工难问题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延吉大京纺织有限公司常年缺工50人左右,朝阳木业缺工20人左右。造成缺工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适龄劳动力特别是朝鲜族劳动力大量境外劳务输出,致使本地劳动力供应不足;二是企业工资低难以招到工人,特别是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大、破产倒闭率高、稳定性低,工人流动性大;三是受地域位置、发展程度、城市规模等限制,很难吸引外地劳动力弥补本地用工缺口,如去年我市组织部分缺工企业赴黑龙江等地进行招工,达成就业意向仅有20多人。
(四)龙头企业较少。虽然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龙头企业特别是具有产业化带动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较少。2012年全市“三上”(规模、限额、资质以上)民营企业数量为439家,仅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5%。由于缺少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我市很多行业很难形成产业集群,继而对整个产业的发展缺少有效支撑。另外,龙头企业尚未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条,企业需到外地采购上下游产品,不仅增加成本,还经常耽误生产。如科源公司生产汽车空调所需的配件产品铝棒需到无锡订购;金刚山、可利亚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大白菜本地仅能满足一半需求,其余需到山东、黑龙江等地订购。
(五)行业过于集中。我市民营经济二、三产业比重与发达地区二、三产业比重结构有明显质的区别,呈现出工业比重小、服务业比重大的特点;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第三产业的比例达到95.5%、第二产业仅为4.2%;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的比例达到82.8%,第二产业为15.7%。另外,第三产业中又多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2012年全市从事上述行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28823户,占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总数的83.7%。目前我市饭店、茶座、练歌厅、酒吧比比皆是,据行业协会反映多数处于维持经营状态,盈利的很少。民营资本过于集中加剧了行业竞争,造成资源浪费。
(六)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高素质人才短缺,创新能力有限。延边长白山印务、东方电控设备等12家企业普遍反映缺少印刷、电子、机械等相关专业人才和懂操作、懂技术的熟练技工。二是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发明专利拥有量偏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仅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0.6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另外,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基本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弱,在规模企业94件专利中发明专利仅有10件,只占到10%。
三、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营造发展氛围。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一个地方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经济的加快腾飞。这一定义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并未形成推动全民创业的动力。归根结底,是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敢创业、不会创业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必须着力破解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和障碍,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创业活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培育壮大各类创业主体,促进民营企业生成、壮大和发展。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推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实际命名和表彰纳税大户、吸纳就业大户、吉林省百强民营企业、百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增强民营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民营企业竞相发展。要适度增加民营企业主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让其有更多的参政议政知政权,真正使民营企业家在政治上有地位、精神上有鼓励、社会上有认同,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部门要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创业者和民营企业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创业咨询、市场开拓等全方位服务。加快州、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投融资、教育培训、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事项代理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建议州工信厅和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议对进入国家、省级的创业型试点城市的县市,给予提高担保金放贷比例、提高单笔小额贷款额度等特殊的优惠政策照顾。可以采取试点的方式,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形式,帮助中小企业之间建立互助担保融资合作平台,大力推广民生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模式,为民营经济开辟更好的融资渠道。州和县、市级财政要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减免税费,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加大财税返还力度。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民间商会等作用,加强对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指导。要切实从税费减免等政策上给予民营关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创新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步伐。要积极发展、培育和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好“百强”民企培育工程。积极推动州、市龙头企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及国内知名大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央企走进吉林”活动,力争推动国内外知名大企业与本地区建立联系并开展务实有效的投资合作,增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关注小微企业成长。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出面,至上而下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提供短期借款、资金周转。重点扶持知名企业。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商品”和“中国专利金奖”等国字号以及吉林省着名商标的企业,严格兑现地方政府资金奖励措施。全面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要多举办民企产业发展战略研讨班、知名高校MBA培训班等,培养和提高民企经营者科技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建立健全州、市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为企业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四)健全法规体系,保障合法权益。健全的法规体系,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维护民企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按省委下达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并制定与意见相统一且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落实相应的奖惩办法,达到真抓实干,政令畅通,使各项政策切实惠及民营企业,使其受益和发展。与此同时,要完善并运行好“政行风热线”、“省、市长热线”、政府门户网站、软环境举报热线,完善民营企业诉求的受理、交办、办理、督办机制和答复、反馈机制,完善各个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之间的有效对接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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